源见“相如病渴”。借指文人失意贫病交加。唐李端《忆故山赠司空曙》诗:“汉主金门正召才,马卿多病自迟回。”
规和矩原是校正圆形和方形的两种工具,《孟子.离娄上》:“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后来反用其意,即使规矩也不能校正方圆,形容志行坚定,不可改变。其他不能规其圆,亦不能矩其方,喻其不能改易。汉·刘安《淮南
冤家:一作“冤仇”。宜:一作“可”。 谓有仇恨的双方应设法调解消除旧恨,不应继续结仇。 常用作劝解之辞。语出宋.洪迈《夷坚甲志》卷八:“冤可解不可结。汝昔杀我,我今杀汝,汝后世又当杀我,何时可了?
汉赵晔《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吴王有女滕玉,因谋伐楚,与夫人及女会蒸鱼,王前尝半而与女,女怒曰:‘王食鱼辱我,不忘久生。’乃自杀。阖闾痛之,葬于国西阊门外……乃舞白鹤于吴市中,令万民随而观之,还,使
《汉书.疏广传》载:疏广,东海 兰陵人,官至太傅。他告老还乡时,皇帝赐他黄金二十斤,皇太子又赠他黄金五十斤。“广既归乡里,日令家共具设酒食,请族人故旧宾客,与相娱乐。数问其家金余尚有几所,趣卖以共具。
同“伯牙绝弦”。唐薛能《春日抒怀》诗:“伯牙琴绝岂求知,往往情牵自有诗。”
《世说新语.容止》:“或以方谢仁祖不乃重者。桓大司马曰:‘诸君莫轻道,仁祖企脚北窗下弹琵琶,故自有天际真人想。’”《俗说》:“谢仁祖为豫州主簿,在桓温阁下。桓闻其善弹筝,便呼之。既至,取筝令弹。谢即理
《文选》卷十九战国楚.宋玉《高唐赋》:“榛林郁盛,葩华覆盖,双椅垂房,纠枝环会……绿叶紫裹,丹茎白蒂。纤条悲鸣,声似竽籁,清浊相合,五变四会。”楚.宋玉在《高唐赋》中以“竽籁”比拟风吹枝动之音响。后遂
见“为鬼为蜮”。【词语为鬼为魅】 成语:为鬼为魅
源见“焦尾琴”。比喻良才不被人识,不得其用。清查慎行《座主侍读徐公将南归感恩述事》诗之二:“鱼尾经烧怜短鬣,桐材入爨辨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