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帕行政区
1916年析原丽江府地置,属云南腾越道。治所即今云南福贡县。处江边沙坝上,原名沙坝,傈僳语讹为上帕。1929年直属云南省。1932年改康乐设治局。
1916年以丽江县西北部上帕村一带析置(县级),治上帕街(今云南福贡县上帕镇)。1922年改设康乐设治局。
1916年析原丽江府地置,属云南腾越道。治所即今云南福贡县。处江边沙坝上,原名沙坝,傈僳语讹为上帕。1929年直属云南省。1932年改康乐设治局。
1916年以丽江县西北部上帕村一带析置(县级),治上帕街(今云南福贡县上帕镇)。1922年改设康乐设治局。
一名黄竹岭。在今湖北竹山县北。《元和志》 卷21竹山县: 黄竹山 “在县北一百里。山上竹色皆黄,因以为名”。
在今江西南丰县南。《清一统志·建昌军一》: 盘湖岭 “在南丰县南八十里。亦江西福建之分界。一名盘湖隘,有湖若盘。一名大岭,以径宽广,故名”。
辽重熙十一年(1042)改霸城县置,为兴中府治。治所即今辽宁朝阳市。蒙古至元二年(1265)废。古县名。辽重熙十年(1041年)改霸城县置,治今辽宁省朝阳市。辽、金时为兴中府治。蒙古废。
①辽置,为长春州治。治所在今吉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北塔虎村。金属泰州。元废。②1913年降长春府置,属吉林省吉长道。治所在宽城子(今吉林长春市)。1929年直属吉林省。1953年裁入长春市。(1
在今广西忻城县东北。《方舆纪要》卷109忻城县:张帽山“在县东北。山高耸,与叠石山相映带”。
南齐置,为安昌郡治。治所在今广西合浦县北。梁、陈时废。古县名。南朝宋泰始七年(471年)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北。为安昌郡治。南朝梁、陈时废。
在今四川雷波县东北八十里。清光绪《雷波厅志》:“为东北诸山之主山,最高。约行一日程乃能至其顶,晴霁则黄螂、海脑坝、东林乡各处皆见之。形园如鼎,故名。产铜、铁矿。”
在今福建长乐市东三十里。旁有蕉山,故名。明洪武二十年(1387)自梅花所移巡司于此。
唐贞观元年 (627) 置,为全国十五道之一。以在剑阁之南得名。开元二十一年 (733) 变为政区,为十五道之一,治所在益州 (后升为成都府,今四川成都市)。辖境相当今四川涪江流域以西,大渡河流域和雅
即今吉林安图县西南松花江上源五道白河。清乾隆《钦定盛京通志》卷27:尼雅穆尼雅库河在“(吉林)城东南一千一百八十里。源出长白山,东北流,复折而西入安巴图拉库河。其上流曰舒敏博勒多”。《清一统志·吉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