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府
明洪武七年(1374)改中立府置,直隶南京。治所在凤阳县(今安徽凤阳县)。辖境相当今安徽天长、定远、霍邱以北地区。因府在明代为皇室先世陵墓所在,建为中都。清属安徽省。1912年废。
明洪武二年(1369年)以凤阳为帝乡,建为中都。六年改临濠府为中立府,次年又改中立府为凤阳府。治凤阳县(今属安徽)。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天长、定远、霍邱等市县以北地区及江苏省盱眙、泗洪等县地。清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雍正后辖境缩小。1912年废。
明洪武七年(1374)改中立府置,直隶南京。治所在凤阳县(今安徽凤阳县)。辖境相当今安徽天长、定远、霍邱以北地区。因府在明代为皇室先世陵墓所在,建为中都。清属安徽省。1912年废。
明洪武二年(1369年)以凤阳为帝乡,建为中都。六年改临濠府为中立府,次年又改中立府为凤阳府。治凤阳县(今属安徽)。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天长、定远、霍邱等市县以北地区及江苏省盱眙、泗洪等县地。清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雍正后辖境缩小。1912年废。
1913年由原兰山道袭置,属甘肃省。治皋兰县(今甘肃兰州市)。辖境约当今甘肃景泰、兰州、皋兰、永靖、积石山、临夏、夏河、碌曲、玛曲以东,靖远、白银、会宁、定西、陇西、漳县、岷县、迭部以西地区。1927
在今江苏常熟市北五十里。《宋书·州郡志》 晋陵郡:“南沙令,本吴县司盐都尉署。吴时名沙中。吴平后,立暨阳县割属之。晋成帝咸康七年,罢盐署,立以为南沙县。”
又名邛崃山。即今四川荥经县与汉源县交界之大相岭山。《山海经·中山经》: “又东北百四十里曰崃山,江水出焉,东流注入大江。” 《水经·江水注》:“东北百四十里曰崃山,中江所出,东注于大江。崃山,邛崃山也
①在今内蒙古奈曼旗东北老哈河与西喇木伦河汇合处。本契丹族先祖所居。《辽史·地理志》 “永州”条载契丹先世传说云:“相传有神人乘白马, 自马盂山浮土河而东,有天女驾青牛车由平地松林泛潢河而下,至木叶山,
在今陕西蒲城县东二里。为唐所置折冲府。
在今陕西勉县西。《资治通鉴》: 五代梁乾化元年 (911), “蜀主以昌王宗为应援招讨使,定戎团练使王宗播为四招讨马步都指挥使,将兵救定军,壁于廉、让之间,与唐道袭合击岐兵,大破之于明
即今陕西柞水县治。明属镇安县,于此置旧县巡司。后废。清嘉庆七年(1802)移孝义厅治此。1913年改为孝义县。1914年改名柞水县。
即永阳县。在今湖北广水市。《宋书·州郡志》 讹作水阳县。
1936年置,以原永宁府的蒗蕖州地合置,各取首字命名,直属云南省。治所即今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1952年改宁蒗县。1956年改设宁蒗彝族自治县。1936年由永胜县属宁蒗县佐改置,治大村街(今云南宁蒗彝
即今四川仁寿县东龙水河。《元和志》 卷33仁寿县: 婆支水 “出县北婆支山,去县四十五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