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汾州
东魏天平元年 (534) 置,治所在定阳县(今山西吉县)。辖境相当今山西吉县、蒲县、乡宁等县地。北周改汾州。唐武德五年 (622) 复置南汾州,贞观八年 (634) 改慈州。
(1)西魏大统年间置,治高凉县(今山西稷县西南)。辖境相当今山西省汾水以南、稷山以北地区。废帝三年(554年)改勋州。(2)北齐时置,治定阳县(今山西吉县)。辖境相当今山西省吉县地。北周时改汾州。唐武德五年(622年)复改南汾州。贞观八年(634年)改慈州。
东魏天平元年 (534) 置,治所在定阳县(今山西吉县)。辖境相当今山西吉县、蒲县、乡宁等县地。北周改汾州。唐武德五年 (622) 复置南汾州,贞观八年 (634) 改慈州。
(1)西魏大统年间置,治高凉县(今山西稷县西南)。辖境相当今山西省汾水以南、稷山以北地区。废帝三年(554年)改勋州。(2)北齐时置,治定阳县(今山西吉县)。辖境相当今山西省吉县地。北周时改汾州。唐武德五年(622年)复改南汾州。贞观八年(634年)改慈州。
南朝梁武帝置,在今安徽五河县西五十二里东刘集镇附近。北魏改名虹城。
清雍正三年 (1725) 置,隶和硕特部。在今青海共和县西南。《清史稿·地理志》 南左翼次旗: “牧地有盐池。东至沙拉图,南至海达克,西至努克孙山鄂昔齐,北至乌兰墨尔河。”
①隋开皇十四年(594)置,属济州。治所在今山东长清县东南三十里。《元和志》卷10长清县:“因清水(即今黄河)为名。”大业初属济北郡。唐属齐州。北宋属济南府,至道二年(996)徙刺榆店,即今长清县治。
在今江苏吴江市西南七十里。《方舆纪要》卷24苏州府吴江县: 掘城湖 “在县西南七十里。周三十里。分流为诸泾港,以入荻塘”。
在今湖北黄陂县南。《方舆纪要》卷76黄陂县“沙武口”条下:“县西南四十里又有五通口及小河口, 皆引流达江。”
①唐武德五年 (622) 置,治所在封山县(今广西灵山县南安金村)。辖境相当今广西浦北县及灵山县部分地。贞观十年 (636) 废。②唐永徽二年 (651) 置羁縻州,属茂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西
①北魏太和中置,治所在今河北怀安县东南。后废。②东魏置,治所在西邸阁城(今河南修武县东南)。北周废。③唐天宝元年(742)改隰州置,治所在隰川县(今山西隰县)。辖境相当今山西隰县、石楼、永和、交口、蒲
即今西藏浪卡子县北白地。《清一统志 ·西藏》 卫地诸城: 岳吉牙来杂城 “在喇萨西南三百三十里”。藏语意为小威。为通后藏之交通要冲。
西魏改南五部县置,属武阳郡。治所即今甘肃文县东北五十里临江乡。北周移治葭芦城(今甘肃武都县东南七十里白龙江东岸)。隋属武都郡。唐属武州,大历后废。
一名柽。春秋宋邑。在今河南淮阳县西南。《左传》: “盟于荦,谋救郑也。” 《春秋》 作 “柽”。《水经·渠水注》: 谷水 “东径涝城北。王隐曰: 荦北有谷水,是也。荦即柽矣”。即“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