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门长官司
清顺治十年 (1653) 改岩门砦置,属黄平州。治所即今贵州黄平县东南岩门司。后废。
清顺治十年 (1653) 改岩门砦置,属黄平州。治所即今贵州黄平县东南岩门司。后废。
元至元十四年 (1277) 改建德府置,至元二十一年 (1284) 属江浙行省。治所在建德县 (今浙江建德市东北五十里梅城镇)。辖境相当今浙江建德、淳安、桐庐等市县地。公元1358年朱元璋改为建安府。
在今福建晋江市北。《方舆纪要》 卷99泉州府晋江县: 清洋陂 “在府南。陂八十有二,洋陂最大,邑南诸洋俱受溉焉。自烟浦而西,水之小者为溪,大者为浦,溪浦分流之际,则筑土为陂,以溉溪旁之田。自南安县之九
即今湖南衡南县 (衡阳市) 南六十六里松柏乡。明置巡司于此。
亦作陶村市。即今浙江武义县西南六十里桃溪镇。明景泰初移鲍村巡司治此,嘉靖中废。民国时置桃溪镇。
又作扎里噶珊。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索菲斯克东。清属宁古塔将军,后属三姓副都统。康熙《皇舆全览图》:黑龙江下游乞几必儿以上有“渣里噶山”。光绪《吉林通志》卷17:混同江南岸,东至海滨旧
明洪武初置,在今湖北巴东县南,接鹤峰县界。《方舆纪要》卷78巴东县“连天关”条下:“又石柱关在县南五百里, 向设石柱关巡检司。隆庆四年改野三关巡司。《志》云:县东南二百五十里有石柱山,关盖因以名。为扼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改辰州路置,属湖广行省。治所在沅陵县(今湖南沅陵县)。辖境相当今湖南怀化、吉首二市及沅陵、泸溪、辰溪、溆浦、黔江、麻阳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等地。清
元置,属顺元路安抚司。治所即今贵州贵阳市东北乌当区。后废。元置,治今贵州省贵阳市东北乌当。属八番顺元宣慰司。后废。
在今贵州黔西县境。《清一统志·安顺府》:大坝洪“在清镇县西北一百五十里,入水西境内。明天启初,副将张彦方败贼,深入大坝洪冈岛,即此”。
在今河南信阳县西南。《水经·淮水注》:“淮水又东,得浉口。水源南出大溃山,东北流翼带三川,乱流北注浉水。又北径贤首山西,……浉水又东径义阳故城北……又东径七井冈南,又东北注于淮。” 《太平御览》 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