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堡
明置,属甘州前卫。故址即今甘肃民乐县治。《方舆纪要》 卷63甘肃镇 “柳树堡” 条下: “镇东南有古城、洪水、东乐三堡,向俱属甘州前卫官军戍守。” 《清一统志·甘州府》: 洪水堡,“城周三里有奇。当大草滩之口。明嘉靖八年置守备驻防。本朝改设游击。顺治八年开市于此”。
明置,属甘州前卫。故址即今甘肃民乐县治。《方舆纪要》 卷63甘肃镇 “柳树堡” 条下: “镇东南有古城、洪水、东乐三堡,向俱属甘州前卫官军戍守。” 《清一统志·甘州府》: 洪水堡,“城周三里有奇。当大草滩之口。明嘉靖八年置守备驻防。本朝改设游击。顺治八年开市于此”。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属建昌路。治所在今四川布拖县(特木里)。明洪武十五年(1382)属建昌府。后废。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置,治今四川省布拖县西北特木里镇。明废。
北宋天禧二年(1018)分江南路西部置,治所在洪州(南宋升为隆兴府,今江西南昌市)。管辖洪、虔、吉、袁、抚、筠六州及兴国、临江、建昌、南安四军。辖境相当今江西大部和湖北大冶、通山、阳新等县地。元废。北
在今云南保山市西北。旧属施甸县,民国时有县佐驻此。
北宋政和三年(1113)置,属环州。在今甘肃环县东北一百里。金废。
在今安徽南陵县东南二十三里界山。山与泾县分界,镇以山名。民国《南陵县志》卷3:分界山镇在“县东三十都又一图。地当徽、太往来通衢”。
春秋时齐邑。在今山东济南市西。《史记·晋世家》:平公元年(前557),“伐齐,齐灵公与战靡下”。《集解》:“徐广曰:‘靡,一作历。”’又《田儋传》:汉高帝三年(前204),韩信“袭破齐历下军”。《清一
在今四川南江县西。《方舆纪要》 卷68南江县: 莎鼻渡 “在县西。《剑州志》: 剑门山东连莎鼻,西接绵州,凡二百三十一里。盖指此也”。
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设阿拉善额鲁特旗,直隶理藩院。札萨克驻定远营(今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驻地巴彦浩特)。1914年划归甘肃省,属宁夏护军使。1928年属宁夏省。1949年改为阿拉善旗。1952年改设
在今四川旺苍县东南木门镇。《旧唐书·地理志》:“武德元年,于清化县界木门故地置静州。”村名。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城区西南部、大坡梁西麓、稠泥河东岸。属牡丹镇。人口540。三国魏太和五年(231年),蜀诸葛
金置,属绛县。即今山西绛县东北三十四里大交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