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齐县
1912年改萨拉齐厅置,属山西省。治所即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 (萨拉齐镇)。1914年属绥远特别区绥远道。1928年属绥远省。1954年属内蒙古自治区。1958年撤销,并入土默特旗及包头市。
旧县名。1912年由萨拉齐厅设置,治萨拉齐(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驻地萨拉齐镇)。原属山西省,1913年划属绥远特别区。1928年改隶绥远省。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8年撤销,并入土默特旗和仓头市。
1912年改萨拉齐厅置,属山西省。治所即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 (萨拉齐镇)。1914年属绥远特别区绥远道。1928年属绥远省。1954年属内蒙古自治区。1958年撤销,并入土默特旗及包头市。
旧县名。1912年由萨拉齐厅设置,治萨拉齐(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驻地萨拉齐镇)。原属山西省,1913年划属绥远特别区。1928年改隶绥远省。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8年撤销,并入土默特旗和仓头市。
即今吉林九台市北苇子沟镇。《吉林乡土志》:“本屯南临一小沟,两岸苇芦丛生,每届秋日,因风瑟缩,形成本地之奇景,又为当地之特产,因以名屯。”
金初分袭庆府置,治所在奉符县 (今山东泰安市)。大定二十二年 (1182) 升为州。金初分袭庆府置,治奉符县(今山东泰安市)。属山东西路。大定二十二年(1182年)升为泰安州。
即今辽宁本溪市东二十里卧龙镇。民国徐曦 《东三省纪要》 卷10奉天省矿产表: 本溪县卧龙村产铜及铁。
即今河北新乐市西偏北十二里北青同乡。清同治《畿辅通志》卷50新乐县图:西南有北青同集。
1933年11月福建人民政府(即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置,省会在龙溪县(今福建漳州市)。辖境相当今福建漳浦、长泰、漳平、龙岩、宁化、明溪等市县以南地。同年12月改为龙汀省。
明洪武十九年 (1386) 置,属永宁州。治所在今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西十二顶营司。清以后废。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置,治今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西顶营。属永宁州。清属安顺府。后废。
西汉置,属乐浪郡。治所在今朝鲜清川江上游慈江道熙川以东院站一带,因浿水而得名。东汉末废。古县名。西汉置,治今朝鲜清川江上游慈江道熙川郡一带。属乐浪郡。晋废。
在今山东沂南县西四里。该地发现汉墓,有画像石四十二块,分七十二幅,内容为攻战、祭祀、宫乐、百戏、奇禽异兽等,弥足珍贵。
北魏时,散居室韦以西,北界乌洛侯,西以今兴安岭与柔然相接,南邻奚、契丹。相当于今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附近一带。以游牧为生,常向北魏朝贡。后为突厥所并。
一曰高平城。在今陕西华阴市西三十里敷水之西。《水经·渭水注》:敷水“北径告平城东。耆旧所传,言武王伐纣,告太平于此,故城得厥名”。俗讹为窦建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