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枋堰。在今河南浚县西南五十六里前枋城村。《水经·淇水注》: “淇水又南,历枋堰。旧淇水东南流,径黎阳县界入河。……汉建安九年,魏武王于水口,下大坊木以成堰,遏淇水东入白沟,以通漕运。故时人号其处为
宋置,属长汀县。在今福建长汀县南。《方舆纪要》卷98汀州府长汀县:屯驻军寨“在府南三里。宋建炎中,群寇扰乱,遣军讨捕,尝驻于此。绍兴十四年始创筑,元废”。
即今新疆哈密市西二堡乡。清乾隆《西域图志》卷9:阿斯塔纳“亦名二堡。……东距哈密城八十里。境有村庄凡三,泉二十三处”。
①唐武德初改越常县置,五年 (622) 为明州治。治所在今越南义静省西北甘禄附近。贞观十三年 (639) 属智州,后属驩州。后废。②亦作越常县。五代梁开平元年 (907) 改茂名县置,为潘州治。治所即
又名大溵淀。在今河北安新县西北。《水经·易水注》:渥水“上承二陂于容城县东南,谓之大渥淀、小渥淀。其水南流注易水, 谓之渥洞口”。
南朝宋初置,属建宁左郡。治所在今湖北麻城市西。大明八年(464)改属西阳郡。南齐仍属建宁左郡。梁改为阳武县。
北宋置,属府谷县。在今陕西府谷县东北黄河西岸。后废。北宋置,在今陕西省府谷县东北黄河西岸。属府州。后废。
明景泰七年 (1456) 置,属陕西行都司。治所即今甘肃高台县。《方舆纪要》 卷63高台所: “曰高台者,以其地稍高,控扼戎番之要冲也。” 清雍正二年 (1724) 改为高台县。
即干不昔。又作甘不察。今柬埔寨。《元史·世祖纪》:至元二十九年(1292)七月,“阿里愿自备船,同张存从征爪哇军,往招占城、甘不察”。
一名屠河城。即今辽宁锦州市。《清一统志·锦州府》: 徒河旧城 “在锦县西北。相传虞夏时已有此城。刘恕 《外纪》: 周惠王三十三年,齐桓公救燕,破屠河。即徒河也”。又作屠河城。在今辽宁省锦州市。相传虞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