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县
隋开皇十八年 (598) 改安定县置,属冀州。治所在今河北辛集市东北旧城镇。《元和志》 卷17鹿城县: “取县东故鹿城为名。” 大业初属信都郡。唐属深州,至德元年 (756) 改名束鹿县。
古县名。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安定县置,治今河北省辛集市东北旧城。属信都郡。唐至德元载(756年)改名束鹿县。
隋开皇十八年 (598) 改安定县置,属冀州。治所在今河北辛集市东北旧城镇。《元和志》 卷17鹿城县: “取县东故鹿城为名。” 大业初属信都郡。唐属深州,至德元年 (756) 改名束鹿县。
古县名。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安定县置,治今河北省辛集市东北旧城。属信都郡。唐至德元载(756年)改名束鹿县。
在今蒙古国西南部。《资治通鉴》:唐会昌二年(842),黠戛斯击败回鹘,遣将军踏布合祖等至天德军,言“将徙就合罗川,居回鹘故国……”。胡三省注:“回鹘旧居薛延陀北娑陵水上,去长安七千里。开元中破突厥,徙
即邲。在今河南荥阳市东北。《吕氏春秋·至忠篇》:“荆兴师,战于两棠,大胜晋。”孙蜀丞《左宦漫录》两棠考:“两棠,即邲地也。”
元至元十七年(1280)改施州置,属丽江路。二十年(1283)升为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复降为州,属鹤庆府。治所在今云南永胜县北四里大树坪。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属澜沧卫。正统七年(1442
即今广东花都市东北花山镇。清宣统《广东舆地全图》花县图:花城西南有两龙墟。
北宋置,属高唐县。即今山东高唐县南三十里南镇。旧曾置灵县于此。
即故道。自陈仓(今陕西宝鸡市东),西南行出散关,沿故道水(今嘉陵江上游)谷道至今凤县,折东南入褒谷,至汉中。长约五百多里。《史记·高祖本纪》:汉王元年(前206),“汉王用韩信之计,从故道还,袭雍王章
北宋置,属新津县。在今四川新津县北二十四里。《宋史·马知节传》:至道三年(997),知节领兵追刘旴至蜀州,“次方井镇,与旴遇,杀之无噍类”。即此。
元置,属管番民总管。治所在今贵州平塘县西南通州镇。明初改为通州里。
清置,即今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东南海努克乡。清道光 《新疆识略》 卷4: 海弩克台 “在伊犁河南岸,距巴图蒙柯台九十里”。
即今江西金溪县西六十里浒湾镇。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移县丞驻此。古镇名。即今江西省金溪县西浒湾镇。清属金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