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州
唐贞观七年 (633) 改州置, 治所在平南县(今广西平南县)。《元和志》 卷37龚州: “因龚江为名。”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天宝元年 (742)改为临江郡,乾元元年 (758) 复为龚州。北宋政和元年 (1111) 废。三年 (1113) 复置,南宋绍兴六年(1136) 又废。
唐贞观七年(633年)置,治平南县(今广西平南县)。属岭南道。以龚江为名。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地。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废,三年复置。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废入浔州。
唐贞观七年 (633) 改州置, 治所在平南县(今广西平南县)。《元和志》 卷37龚州: “因龚江为名。”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天宝元年 (742)改为临江郡,乾元元年 (758) 复为龚州。北宋政和元年 (1111) 废。三年 (1113) 复置,南宋绍兴六年(1136) 又废。
唐贞观七年(633年)置,治平南县(今广西平南县)。属岭南道。以龚江为名。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地。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废,三年复置。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废入浔州。
在今云南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东北十里。《明统志》作“目乐山”。《方舆纪要》卷115元江军民府: 自乐山“状如中原之崆峒,今名栖霞山。《志》云,山与蒙乐山同脉,故名”。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置,属雷波卫。在今四川雷波县西南千万贯乡。雍正六年(1728)改为土千总。
北魏太和十二年(488)置,为阐熙郡治。治所在今陕西靖边县西南。隋开皇三年(583)废入长泽县。
古地区名。三国吴韦昭著有《三吴郡国志》,其书久佚,所指“三吴”不详。其后说法不一: 《水经注》以吴郡、吴兴、会稽三郡为三吴,相当今江苏太湖以东、以南和浙江绍兴、宁波一带;唐杜佑《通典》、《元和志》以吴
在今云南巧家县东部。《续汉书 · 郡国志》 注引 《南中志》: 朱提县 “西南二里有堂狼山,多毒草,盛夏之月,飞鸟过之,不能得去”。按,据 《水经·若水注》,堂狼山当在朱提西南二百里。
即今黑龙江省克山县西北六十五里西城镇。民国《黑龙江志稿》卷2:克山县“第四区辖一镇:西城镇”。(1)在河北省阳原县西部。县人民政府驻地。面积107平方千米。人口5.4万。镇人民政府驻西域,人口3.2万
又作宏阳镇。唐初置,在今北京市延庆县西南三十里。《资治通鉴》:唐武德六年(623),“高开道所部弘阳、统漠二镇来降”。即此。古镇名。在今北京市延庆县西南。《资治通鉴》:唐武德六年(623年),“高开道
在今湖南沅陵县北三十里沅江中。《方舆纪要》卷81沅陵县“沅江”条下:九矶滩“矶凡有九,环峙中流,长可二里”。
南朝梁、陈时置,为抱并郡治。治所无考,当在今广东雷州市境。隋开皇十八年 (598) 改为抱成县。
①东汉桓帝置,治所在高阳县 (今河北高阳县东)。后废。西晋泰始初置高阳国,治所在博陆县(今蠡县南)。北魏改为高阳郡,移治高阳县 (今高阳县东)。隋开皇初废。②南朝宋侨置,属冀州。治所在高阳县 (今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