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钱帛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军中春冬衣、百官俸禄、左藏钱帛、香药榷易。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军中春冬衣、百官俸禄、左藏钱帛、香药榷易。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候卫为右金吾卫,其右翊府置,为长官,员一人,正四品下。掌领本府翊卫,督京城六街铺巡警。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北宋
官名。晋太官令的属官有厨史二十四人。分领太官厨下之事。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四月置,掌管宿卫事务,领朱衣直阁,并给仪从。多由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兼领。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官名。①宋朝武阶官,系三班小使臣。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保义郎。②宦官。宋徽宗政和二年,重定内侍官名,改高班置。(1)武臣本官阶。宋
印“伶官”。乐官。《国语·周语下》:“钟成,伶人告和。”
官名。明初户部湖广部、刑部湖广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湖广部”。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荐任官低于特任、简任,高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三、第四为荐任官,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
官名。麴氏高昌国民部长官。职掌同尚书。参见“民部”。
官名。清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置哈密办事大臣及帮办大臣,掌哈密的屯政与粮储事务。实际上地方各项事务均由其管理。属官有印房章京、骁骑校、笔帖式等。
官名。北齐太子厩牧署次官。隋、唐沿置,唐员二人,从九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