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教务科
官署名。清末学部专门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设。掌核办大学堂、高等学堂及凡属文学、政法、学术、技艺、音乐各种专门学堂一切事务,并稽核私立专门学堂教课设备是否合度及应否允准与官立学堂享有一律权利或颁公款补助等。置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
官署名。清末学部专门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设。掌核办大学堂、高等学堂及凡属文学、政法、学术、技艺、音乐各种专门学堂一切事务,并稽核私立专门学堂教课设备是否合度及应否允准与官立学堂享有一律权利或颁公款补助等。置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
①清朝泛指矿厂管理机构之成员。②清朝专指直接由官府委派管理矿厂之官役,又称“厂官”。如铜矿中总制金厂之“场主”,掌管出纳之司库,掌管文书之吏胥,掌管稽查弹压之巡役和练役等。
官名。北宋置,为无品武阶官,位在三班借职下、三班借差上。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进武校尉。武臣本官阶。宋初置,为三班院差使的简称,为无品级小使臣之一。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易以
官署名。宋太宗时置,职掌与理欠司略同。真宗景德四年 (1007) 废。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见“海事部”。
官名。南朝梁置,为外监殿局属官。流外三品蕴位。
见“金吾街仗司”。
官员褒奖方式之一。清代有此制,见“加顶带”。
参见“九卿”。
官名合称。金朝尚书省左、右丞与参知政事合称执政官,佐宰相治本省之事。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六品以下为之,曰一人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