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督曹
官署名。西晋始置,为御史台下属十三曹之一。设侍御史掌其事,监察京都畿内诸军府长官。东晋、南朝宋沿置。其后置否不详。
官署名。西晋始置,为御史台下属十三曹之一。设侍御史掌其事,监察京都畿内诸军府长官。东晋、南朝宋沿置。其后置否不详。
即“甲喇章京”。
官名。三国蜀置。为皇帝左右亲近之职。见《三国志·郤正传》、《华阳国志·刘后主传》。官名,三国蜀置,为皇帝近臣,殿中武官。《三国志·蜀书·郤正传》:“(魏灭蜀后)后主东迁洛阳……蜀之大臣无翼从者,惟正及
奚王有时亦称奚部长。
官名。唐制为赤县令之一,参见“赤县令(1)”。
官名。北魏、北齐置,为典寺令副贰。
精明强干的官吏。《晋书·张载传》:“汉(高)祖泗上之健吏,光武舂陵之使客耳。”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巡警、户籍、消防、营缮、卫生事宜。
见“吴尔哈伯额达喇喇哈番”。
杂任职名。唐于集贤院置书直及写御书人共一百人,募擅长书法者为之,掌缮写经籍及御书。有官者称直院。宋称书直官,置于集贤院、昭文馆及史馆,为流外官。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清吏司而置,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十八年定都北京后罢。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司。沿革与户部北京清吏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