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临时法制院

临时法制院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的直辖机关。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临时执政下令废止国务院法制局官制,公布《临时法制院官制》,改国务院法制局为临时法制院,成了一个由行政支配的变相的立法机关和设计机关。其任务是“筹备建议,厘定一切制度”。其职掌大致可分为拟办、审定和保管三类,具体有下列各项:一、拟定临时政府应发布的具有法规性的命令案;二、审定主管各部院及其它官署所拟具有法规性的命令案;三、调查条议关于宪政的一切制度、典章及临时政府特交审议事项;四、收受有关审定一切法制的条陈;五、保存临时执政所发布具有法规性的命令正本。以院长一人为主官,下设评议四人,参事十六人,掌办撰拟、调查、审定等事务;编译八人,掌办编译工作。评议、参事分在四处办事:第一处,掌办关于公文、官制、官规、公共团体事项;第二处,掌办关于军政、外政等事项;第三处,掌办关于财政、实业、交通等事项,第四处,掌办关于法政、教政及其他事项。编译分置于本国和外国两股。各处、股均设主任一人,由院长分别在评议和编译中指派兼充。管理院内事务的有事务厅,设厅长一人,厅内分置文书、调查、会计、庶务、保管五科,设佥事十六人、主事二十人,分在各科办事,科长从佥事中指派兼充。十五年(公元1926年)一月十二日临时法制院裁撤。

猜你喜欢

  •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掌军民之务,在各道设置。领路、府、州、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转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设使三员,同知、副使、经历、知事各二员,或置宣慰使都元帅、副都

  • 步军都指挥使

    官名。即“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

  • 六部尉

    官名合称。东汉于京师洛阳置左部、右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尉,典兵,负责京师治安,合称为六部尉。亦作六部都尉。曹操曾任洛阳北部尉。西晋沿置。东晋于京师建康亦置。北魏迁都洛阳后复置,初职任较轻,宣武帝

  • 郡五经博士

    学官名。晋置,见《晋书·石季龙载记》,掌教授五经。

  • 公车大谁卒

    官名。汉代公车司马令的属官。《汉书·五行志下》有“故公车大谁卒”的记载。颜师古注:“大谁者,主问非常之人,云姓名是谁也。……大谁本以谁何称,因用名官,有大谁长。今此卒者,长所领士卒也。”

  • 徐州兵马指挥司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1350) 十月,掌境内防御、捕盗等职。简称徐州兵马司。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

  • 郡军府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时代,刺史常带将军,其佐吏除承汉以来的丞与功曹,主簿,诸曹掾、史之外,仿州军府之制,多置参军。其军事重地或郡当边区有少数民族者,亦置军府,如会稽、丹阳、吴郡、吴兴、琅邪、高阳、宣城、

  • 上庠

    相传唐虞时所置高等教育机构。相当于周朝的“太学”。《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郑玄注: 上庠,“上学也”。

  • 递送科

    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 督学

    官名。国民党政府教育部置督学八至十六人,各省县教育行政机关亦置,掌视察学务,为北洋政府时期视学的改名。参见“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