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逊达
满语。汉译为“族长”。
满语。汉译为“族长”。
又称“回人佐领”。清朝由叶儿羌等处迁居京城居住之维吾尔人偏立之佐领,隶正白旗包衣第五参领。佐领下回人准任五品以下武职,不得为文官。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为审官西院副长官。元丰(1078—1085)改制废。
郡分职吏名。晋置,为武吏之一。《南乡太守郛休碑》有参战二人,其地位在骑督、步督之前。
官名。秦汉之际楚怀王改秦郡守为郡长。《汉书·高帝纪》: “(怀王)以沛公为砀郡长,封武安侯,将砀郡兵。”颜师古注引韦昭曰: “秦曰守,是时改曰长。”官名,秦汉间楚怀王置,为一郡之长,即秦汉之郡守、郡太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间曹操置。《三国志·赵俨传》: “太祖徙出故韩遂、马超等兵五千余人,使平难将军殷署等督领。”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魏书·赵俨传》:“
官名。清朝八旗武职官员。初名“翼领”,乾隆(1736—1795)时改称。健锐、火器、神机、善扑等营及陵寝、围场等处均设。其名称有别,品秩悬殊,职掌各异。如火器营所辖内外二营、健锐营所辖左右二翼各设翼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多省称为小冢宰。天官府次官,员二人,佐大冢宰卿掌宫廷供奉、侍卫以及全国财政收支,百官俸给等事务,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北周依《周礼》小宰
官名。明初户部浙江部、刑部浙江部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浙江部”。
官署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材木,烧炼石灰。以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副提领、提控各一人。
官名。明以翰林院、詹事府春坊经局官及国子监祭酒为经筵讲官,轮班以时进讲经史,用其中年资深而品秩尊者为日讲官。清朝合日讲官与起居注官为一,称日讲起居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