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命制
北周仿《周礼》之制,官职分为九命以别高下,以命多者为贵。三公九命,太师、大将军、仪同三司、雍州牧等属之;三孤八命,四征四镇将军,都督刺史等属之;六卿七命,六卿、一万五千户以上郡守等属之;上大夫六命。万户、五千户郡守等属之;中大夫五命,千户以上郡守、长安令等属之;下大夫四命,三千户、四千户以上县令等属之;上士三命,不满五百户及五百户以上县令等属之;中士二命,郡丞等属之;下士一命,州列曹参军,山林、淮海都尉等属之。九命之中又分为正从,实际上分为十八阶。
北周仿《周礼》之制,官职分为九命以别高下,以命多者为贵。三公九命,太师、大将军、仪同三司、雍州牧等属之;三孤八命,四征四镇将军,都督刺史等属之;六卿七命,六卿、一万五千户以上郡守等属之;上大夫六命。万户、五千户郡守等属之;中大夫五命,千户以上郡守、长安令等属之;下大夫四命,三千户、四千户以上县令等属之;上士三命,不满五百户及五百户以上县令等属之;中士二命,郡丞等属之;下士一命,州列曹参军,山林、淮海都尉等属之。九命之中又分为正从,实际上分为十八阶。
官署名。简称徕远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回部之封爵、设官、俸禄、朝贡、燕赍、四川土司之年班朝觐,以及回部长伦外游牧之布鲁特、哈萨克、霍罕等部落朝贡,给衔等事。乾隆二十六年(1761) 置。以蒙古
官名。西汉置,属京兆尹,秩比千石,主帝王出巡时有关离宫别馆饮食起居事宜。东汉仍置,减为六百石。官名,掌管厨师膳食等之伙食官,属京兆尹。《汉书·百官公卿表》:“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应
爵名。《史记·项羽本纪》:“王召宋义与计事而大说之,因置以为上将军;项羽为鲁公,为次将,范增为末将,救赵。”
见“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
官名,掌府门,西汉置,东汉省。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三国魏置。掌出征时督运军粮。七品。隶御史台。参见“督军粮执法”。官名,三国魏置,属御史台,掌督运军粮,位低于督军粮执法。参看“督军粮执法”条。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的属官,掌理文书的工作。将军书理、总制书理、监军书理员额各四人,官阶均为职同军帅;军帅书理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师帅;师帅书理员额二人,官阶
官名。唐宪宗元和(806—820)中置,以宦官充任,渐为宣徽院长官,总领内诸司使及三班内侍名籍,掌其迁补、郊祀、朝会、宴享供帐,检视内外进奉名物。五代迄宋,因事简官尊,常以枢密院官兼。宣徽院分南、北院
吏员名。清置,见“掌醢署署正、署丞”。
官名。元置,《元史·河渠志一》载:“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七月六日都水监言:‘运河二千余里,漕公私物货,为利甚大。自兵兴以来,失于修治。……’部议以滨河州县佐贰之官兼河防事,于各地分巡视,如有阙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