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书判拔萃科

书判拔萃科

宋朝贡举科目名。太祖建隆三年(962)设,选人有格未至而能试判三道者,可请文解应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可非次拔擢,第三等以下或超资授官,或依资授官,或放选授官,或放选赴冬集。仁宗天圣七年(1029),重定试法,应试选人录所撰判词三十道传流内铨,词理优长者赴京考判词十道,合格者许赴殿试。景祐元年(1034 )罢。


(1)铨选考试之一。宋初承唐制,命资格未至的选人试判三道,从律中出题,合格者分成五等,特予放选授官或超资授官。(2)科举制科之一。宋置, 属文类科目。天圣七年(公元1029年)重定试法,准应试选人录所撰判词三十道关吏部流内铨,流内铨审核后,择其中辞理优长者招至京师,考试判十道,合格者准予参加殿试。次年六月,仁宗亲试书判拔萃科。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李淑上书说:“吏部故事,选人以格限未至者,仍试判三节,谓之拔萃,此特有司之事耳,而陛下乃亲策之,非其称矣。”于是罢书判拔萃科。

猜你喜欢

  • 三大宪

    清朝地方官员对总督(或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之合称。清朝地方官员称总督(或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为三大宪。

  • 除吏

    任免官吏。《汉书·田蚡传》:“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颜师古注:“凡言除者,除去故官就新官。”官制用语,即任免官吏。《汉书·田蚡传》:“上乃曰: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注:“师古曰:凡言除者,除去

  • 提领诸路课税所

    官署名。元太宗十一年(1239),回回商人奥都刺合蛮扑买中原课税,十二年,立提领诸路课税所,以奥都刺合蛮为长官,掌管课税征收。奥都刺合蛮加倍征收中原课税,造成混乱,不久即废该所。

  • 交阯道

    官署名。明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永乐十八年 (1420) 置,宣德十年 (1435) 罢。原掌交阯(今越南国北部) 布政使司巡按考察诸事。

  • 五经科

    唐、宋贡举科目名。五经即《周易》、《尚书》、《毛诗》、《礼记》、《春秋》。考其贴经、墨义。宋神宗时罢。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唐宋时为明经科中的一科,五经指《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

  • 稽义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 尉司

    官署名。即“县尉司”。宋朝于诸县置,掌统领本县弓手,肃清乡村贼盗并受理斗讼,由县尉主其事。真宗咸平元年 (998),令天下县尉司不得置狱。

  • 大相

    官名。吐蕃官,曰论茞,亦号大论。

  • 即总领之意。东汉以后或用作“录尚书事”的省称。“录”的意思是“总领”,如“录尚书事”,意即“总领尚书事。”“录”始于东汉,但仅限于“录尚书事”,未见“录”其他事。《后汉书·章帝纪》:“行太尉事节乡侯憙

  • 大盈库使

    使职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主左藏大盈库事。宣宗大中五年(851)宦官刘遵礼曾为之。昭宗天祐元年 (904)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