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
即“固伦额驸”。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道人。设都纪、副都纪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都纪、副都纪各一人。参看
州宗教官。隋于诸州各置萨甫一人,其职掌是管理本州的袄教事务。
勋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 置,为正七品下散官,八尉之一。炀帝大业三年(607) 废。唐朝再置为四转勋官,比正六品。宋初定为正六品勋官,徽宗政和三年(1113) 罢。金置为勋官十二阶中第九阶,正
内政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清王朝遗留的北平诸坛庙管理事务。
杂任职名。唐太仆寺典厩署置,员额一百人,掌驾车之事。
隋朝左右卫诸府、东宫领兵开府置下属组织,有团主一人、佐二人,掌领乡居军户,检查户口,劝课农桑,中后期渐成为里坊组织。
官名。五代以来,诸州均有马步狱,以牙校充马步都虞候,掌刑法,谓之马步院。这是五代军阀们侵犯司法参军职权所设立的一种私人衙门。宋太祖虑其任私,高下其手,于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始置诸州、府司寇参军,以
宋以来翰林院之通称。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 九月,仁宗飞白书“词林”二字以赐翰林院,故有是名。明朝洪武初年于皇城内建翰林院,亦扁其额曰“词林”。指翰林。《玉海·康定赐翰林飞白书》:“王洙为学士,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