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有犯法者不得任宿卫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代有此项规定,如《汉书·萧望之传》即有“弟犯法不得宿卫”的记载。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代有此项规定,如《汉书·萧望之传》即有“弟犯法不得宿卫”的记载。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掌出入、宣进奏,领宦官以监守院门。
官署名。宫廷女官六局之一。隋炀帝始置,初名尚工。唐改置为尚功。掌督宫服缝制、珍宝钱货、锦彩缣帛、支度衣食诸事。设尚功二人,下设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各分置司、典、掌以掌其事。宋、金置而不称局。明
官名,王莽置,典致时雨,青炜登平,考景以晷。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川泽禁令、水产赋税。《国语·鲁语上》“水虞于是乎讲罛罶,取名鱼,登川禽。”韦昭注: “水虞,鱼师也,掌川泽之禁令。”官名。掌川泽禁令及赋税。《礼记·月令》:“是月也,乃命水虞渔师,
即“财政处”。
官名。北魏置,监御曹长官,亦省称为监御令。《魏书·于栗碑传》: “车驾征讨,(侍御中散于洛拔)恒在侍卫,擢领监御曹事。从征凉州,既平,赐奴婢四十口,转监御曹令。”孝文帝荐祭文明太皇太后时,监御令陈服笥
官署名。元朝始置。隶万户府,设镇抚二人,蒙古、汉人参用。明朝沿置,隶卫指挥使司下,掌本卫刑名。设镇抚二人,从五品。隶锦衣卫下者。除掌本卫刑名及理军匠外,兼掌诏狱。洪武(1368—1398)末罢锦衣卫狱
官名。北魏、北齐置,为中黄门令副贰。由宦官充任。
见“十飙将军”。
官名。东汉献帝兴平 (194—195) 间曹操置,三国魏、吴,晋,十六国前燕、前秦、后凉、后秦,南朝宋、齐,北魏及高昌沿置。南朝宋为五武将军之一。南朝梁置期门将军以代此职。魏、晋、宋皆定为四品,北魏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