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县丞之别称。清朝县丞的别称,丞为长官之副。
军事幕职名。见“参议官”,
内命妇位号。南朝梁于东宫置良娣、保林为二职,为太子之妾。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从三品,统军三千以上。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俱从三品;副万户一员,从四品; 经历一员,从七品; 知事一员,从八品。
即“彰愍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署名。元朝置,隶崇祥总管府,掌大承华普庆寺粮草等物出纳。原设诸物库、普赡仓,文宗天历二年(1329)合为财用所。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宋太祖建隆(960—964)中置,掌南郊仪仗之事,设副都部署佐之。后不常置。
即“岭北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东部诸乣军监治官。始置于圣宗统和十四年 (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