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王质)迁为侍御给事,又领选部、监御二曹事。”参见“给事”。
官名。唐朝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 (洛阳) 武库署次官,隶卫尉寺,各置二员,从八品下。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汉书·王莽传》记汉“高帝褒赏元功,相国萧何 户既倍,又蒙殊礼,奏事不名,入殿不趋。”
官名。即“宾客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刀盾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同“右一护军府副护军”。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元朝设于各路,掌管所属道人。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以道录为长官,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1382),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录于礼
即“管粮同知”。
泛指学校的教官。《汉书·翼奉传》:“子及孙,皆以学在儒官。”
官名。宋朝南、北外都水丞司属官,员八人,分掌治水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