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置典给署,属太府监。本为勾盾署,明昌三年(公元1192年)更名。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并管官户。以令为主官,旧称钩盾使,从六品;下设丞(旧名钩盾副使)、直长。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 (477—499) 中置,属廷尉。专主刑狱。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四品中。因负责直接审理刑狱案件,颇受孝文帝重视,由其亲选。亦简称“司直”。后罢。至孝庄帝时复置司直,仅名
宦官官名。清置,见“总管太监”。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宣武帝永平)四年(511)七月,诏改宗子羽林为宗士,其本秩付尚书计其资集,叙从七已下,从八已上官。”
官名。东汉光禄勋属官左中郎将所主郎官统称,包括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官名,汉置。指左中郎将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掌持戟值班,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中,秩比三
明朝以皇帝传旨授予的官职。行于明宪宗成化间 (1465—1487),文武僧道由此授官滥至数千。孝宗即位后尽予汰革。
武官名。辽置, 见“卫军司”。
僧官。北魏以法果为沙门统,其后又以师贤为僧统。唐朝废,改立僧录。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僧统》。
官名。金置,《金史·河渠志》载: “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俾催检纲运,营护堤岸。为府三,……州十二,……县三十三”。
官吏名。又称牙署。辽北面官。石烈(相当于县)设,在麻普下,类似主簿。文班司设有文班牙署。官名。迈置,《辽史·国语解》说:“牙署,官名,疑即牙书,石烈官也。”参见“石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