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上
官府、国家。《汉书·杨恽传》:“是故身率妻子,戮力耕桑,灌园治产,以给公上。”
官府、国家。《汉书·杨恽传》:“是故身率妻子,戮力耕桑,灌园治产,以给公上。”
即“江淮大都督”。
任官制度。明朝始定,为举人、监生出仕时最劣等出路。即待选授云南、贵州及各边省官署首领官、卫学教授、王府教授之缺。
官名。西汉置,东汉属太仆,秩六百石。主皇帝乘舆及厩中诸马。官名,汉置,俸六百石,掌乘舆和厩中诸马。西汉时五丞,东汉无。属吏十七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后汉书·百官志二·太仆》。
官名,周置,掌刑狱盗贼事。《周礼·秋官司寇》:“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
见“物料库”。官库名。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改供备库为内物料库,掌供尚食及内外膳羞以米面、饴、密、豆等食料。设监官二人,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
① 以下级拟上级。《公羊传·隆公五年》: “讥始僭诸公也。”何休注: “僭,齐也。下仿上之辞”。②以下级犯上级。《谷梁传·隆公五年》: “始僭乐矣。”范宁注: “下犯上谓之僭。”
官署名。辽仿宋总管府之制置诸军兵马都总管府,属南面军官。设官有某兵马都总管、某兵马副总管、同知某兵马事,某兵马判官。
文书名。清朝指各衙门来往文书未及盖用堂司印信者。至道光十九年(1839)始定: 嗣后平常日行事件毋许擅用,如有紧急文移不及用印则可行,应于文后注明后补印文。
官名。西汉置,长安四市均设,为市长副职,属左冯翊,主管市政。官名,西汉置,为长安市令市长的佐官,助令长掌管市政及市场交易和物价平衡等。参看“长安市令”、“长安市长”条。
杂号将军名,西汉置,掌征伐。《史记·南越列传》:“元鼎五年秋,卫尉路博德为伏波将军……故归义越侯二人为戈船、下厉将军,出零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