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兵房

兵房

官署名。唐朝置,为五房之一。玄宗开元(713—741) 中设于政事堂,与吏房、枢机房、户房、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北宋初期,枢密院承旨司置,掌兵马名籍及卒校迁补、筑城垒、防戍战守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更名兵籍房。另设兵房于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为六房之一,掌有关军政之事。清朝亦置,为中央和地方官署中书吏的办事机构,六房之一。都察院堂下、通政使司登闻鼓厅下设有,掌有关案件之整理呈报。于房办事之书吏为经承,属都察院者三人,属通政使司者一人。顺天府及各直省府、州、县衙门内亦设有,协助府、州、县长官分办所属事务。其书吏,属顺天府者为经承,属各直省府、州、县者为典吏。


宋代三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中书省兵房掌行除授诸蕃国王爵、官封;门下省兵房主行尚书省兵部四司所上之事;尚书省兵房行礼部四司所上之事。

猜你喜欢

  • 典北袍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袍”。

  • 知登闻鼓院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其佐官有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属官有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真、汉人各一员。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见“登闻鼓院”。

  • 太史公

    西汉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先后任太史令,皆称太史公。其由来说法不一,或以为尊称,或以为官名。关于太史公有两种说法:一说太史公是官名,位在丞相上;一说太史公不是官名,是司马迁对其父谈的尊称,太史公即太史令。

  • ① 官制用语。即递补、委任官职。《汉书·儒林传》: “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后代沿用。制度或有不同。②即“补服”,

  • 司刑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中士二人。一说为周朝置。掌墨、劓、宫、刖、杀五刑之法。佐司寇量罪施刑。② 司刑寺简称。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大理寺为司刑寺,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官名。周置,主刑

  • 禁防曹

    官署名。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长官为参军。南朝宋凡小府不设长流贼曹者始置。南齐沿之。

  • 国防部第四厅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全军补给计划、实物补给和军需生产业务。厅长中将级,副厅长少将级。厅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 苗民官

    官名。明朝武职土官,非泛指。设置于湖广、云南、贵州某些苗民区,以当地民族头人担任,世袭。

  • 盗门不得入仕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北魏曾有此规定,《魏书·杨椿传》说:“廷尉奏椿前为太仆卿日, 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四十顷,依律处刑五岁。尚书邢峦据《正始别格》奏椿罪应除名为庶人,注籍盗门,同籍合门不仕。世宗以新律既

  • 发丘中郎将

    官名。或说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曹操置,《三国志·袁绍传》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载袁绍檄州郡文: “(曹操)又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堕突,无骸不露。”一说曹实未置,系敌方诋斥之辞。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