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狱
(1)杂任职名。唐置于府州县,以防守囚系。其员额三京府各十八人,大都督府十六人,中都督府、上州、京县各十四人,下都督府、中州各十二人,下州、中县各八人,中下县、下县各六人。《吐鲁番文书》说郡县典狱均由白丁充任。(2)吏名。金代在诸县、镇、城、堡、寨的司狱之下设典狱二人,掌防守狱囚、门禁启闭之事。(3)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陆军监狱的长官,由陆军少校以下、中尉以上官中选任,或曾任狱官最高职务满三年以上者充任。
(1)杂任职名。唐置于府州县,以防守囚系。其员额三京府各十八人,大都督府十六人,中都督府、上州、京县各十四人,下都督府、中州各十二人,下州、中县各八人,中下县、下县各六人。《吐鲁番文书》说郡县典狱均由白丁充任。(2)吏名。金代在诸县、镇、城、堡、寨的司狱之下设典狱二人,掌防守狱囚、门禁启闭之事。(3)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陆军监狱的长官,由陆军少校以下、中尉以上官中选任,或曾任狱官最高职务满三年以上者充任。
上任就职。《礼记·曲礼上》: “莅官行法。”孔颖达疏: “涖(莅) ,临也。官,谓卿大夫士各有职掌。”
官名。北齐中尚食局长官,员二人,属中侍中省。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以宦官担任。从五品上。
官名。麴氏高昌国兵部长官,职掌同兵部尚书。
官名。宋太宗雍熙 (984—987) 中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
内官名。西晋武帝始置,位三夫人、九嫔下,爵视千石以下。南朝宋武帝废,孝武帝孝建三年(456) 复置,以为散位,太宗泰始元年 (465)省,三年 (467)又置,位在五职下,为散役。南齐沿置,位在九嫔下
宋朝军职名。神宗实行将兵法后,每将之下分设部一级编制单位,以部将为统兵官。官名,汉置,军部之下统帅一部的小将,掌奉命领兵作战。《后汉书·邓寇列传》:“执金吾贾复在汝南,部将杀人于颍川,恂捕得系狱。”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为巡工司的副职。见“海事部”。
官名。北齐为郡、镇属官。隋朝州置。唐朝都督府、三都、州、县皆置一至二员,掌仓储出纳。
官名。明朝内府二十四衙门各监、司、局及内府各供用库多有设置,无定员。伎术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正八品,员额一人,掌编制历书。
官署名。(1) 北洋政府设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由原陆军部改设,属军事部。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署内分设事务厅及军衡、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法、军医七司,事务厅不设厅长,分科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