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
官名。将校的通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騪粟都尉,武帝军官,不常置。”主管诸官者称都,有卒徒武事者称尉。近代泛指武官为军官。
官名。将校的通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騪粟都尉,武帝军官,不常置。”主管诸官者称都,有卒徒武事者称尉。近代泛指武官为军官。
官名。南诏官,乡兵罗苴子百人之长。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甘肃、四川、云南、台湾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为厅之长官。掌理所属“番户”事。正五品。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秋六百石,主管皇后宫人。有丞一人,均以宦者任之。官名,汉置,为皇后属官,俸六百石,由宦者担任,掌宫婢侍女等宫人。宫女有罪,也幽禁在此。《三辅黄图·卷六·杂录》:“永巷:永,长也,宫
亦作禁固,禁止担任官职。被禁锢者或因犯罪,或因社会地位低贱,以及其它政治原因,终身禁止担任官职,非有诏令特许不得解除。西汉文帝时,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东汉安帝为严惩赃吏,遂增锢二世。永
官名。北齐于王国置防阁四人,掌护卫之事。
官名。明清礼部铸印局官员。明洪武(1368—1398)设,一人,为主官。掌理铸造金宝、金印及内外百司之印信,并改铸、换铸印信。清乾隆二年(1737)设汉大使一人,为铸印局之属官,未入流。由本部期满儒士
皇帝围猎服务机构。辽置,属北面场官。设围场都太师、围场都管、围场使、围场副使等官。清代有“木兰围场”,见该条。
官名,汉置,掌执铎。《后汉书·礼仪下·大丧·大驾》:“铎司马八人,执铎先。”铎,大铃。
官名。明朝始置,为卫的副长官。每卫二人,从三品,与指挥使、佥事同掌卫事,多为世袭,兼有流官。羁縻卫所置,则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清沿置为土官,设于甘肃、云南。掌所属土兵事务。参见“指挥使”。官名。明代留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赐三年(406)置。以善骑射的鲜卑人充任,多系大臣子弟,是皇帝左右的侍从。随从皇帝出猎,亦被派充使职及出监军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