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录司司正
参见“判录司”。
参见“判录司”。
即“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唐朝节度使兼支度使,则置支度副使,以主军资粮仗。
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清末置,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初属巡警部,后改属民政部管辖。自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来陆续开办,多由庙宇仓廒改设。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
即“卫候直都指挥使司”。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以宰相一人为学士者充任。
北周“御正上大夫”别称。《周书·申徽传》:“明帝以御正任总丝纶,更崇其秩为上大夫,员四人,号大御正。”
即“圆明园八旗护军营营总”。
官名。①西晋置,为匈奴“五部都尉”之一。西晋武帝太康 (280—289) 中,改匈奴北部帅置,统四千余落,居新兴县。太康末,刘渊曾任之。参见《晋书·北狄传》、《刘元海载记》。②郡国官。较大的郡、国分南
官名,汉置,为都船狱令属吏,掌都船狱。《汉书·薛宣传》:“少为廷尉书佐,都船狱史。”
见“衙内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