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比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比部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比部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即“小驾部下大夫”。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汉书·苏建传附苏武传》:“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时武为中郎将,副中郎将当为其副贰。官名,汉置,掌领兵征伐或奉命出使。《汉书·苏武传》:“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
官名。北宋太宗端拱元年 (988) ,改右补阙置,掌规谏讽谕,七品。其后,非有特旨不领谏职。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始令专任谏诤,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大事则许廷议,小事则
殿廷卫士名。明置,见“大汉将军”。
见“十雄将军”。
官名。北魏初置,属代尹,掌京县之政令。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始置于浙西,后诸州亦置。设安抚制置使为长官,掌一路或一州行政、军旅之事。行移文字与安抚制置大使司,许用公牒。属官有参谋、参议、主管机宜书写文字,准备将领、差遣、差使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正二命。参见“司右中大夫”。
驻在他国城市或某地区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包括总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我国于清末已设驻外领事。北洋政府时期领事官分为总领事、领事、副领事、随习领事等。按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一月二十一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