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礼仪院
官名。宋置,见“礼仪院”。
官名。宋置,见“礼仪院”。
官名。西汉于太常、少府、大司农、三辅等处均设都水官,管理河渠陂池灌溉,武帝时以都水官多,置左、右都水使者总领三辅都水官,或称领护三辅都水,不常置。东汉省。三国魏置水衡都尉管理全国河渠灌溉水运事务,或说
官名。①军中司法官。春秋置。《史记·司马穰苴列传》:“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 ’对曰:‘当斩。’”两汉三国军中多置。《汉书·胡建传》颜师古注:“南北军备有正,正又置丞。”时监军御史穿北军垒
唐代军士名称。又称“官健”、“长征健儿”。原为防人或戍卒,唐制,凡军、镇、城、守捉,均有额定的防人或戍卒,由府兵充任,番役期限一般是三年一代。后以府兵无力自备武器资粮,于是逐渐定给身粮、家粮或其他赐予
即“都督中外诸军事”的省称。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主官,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正四品。明朝各所置一人。初称“正理问”,正四品,后改从六品。清沿明制,为从六品。例以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州判、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五年(994),并马军专勾司、步军专勾司置。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审校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批粮料历以送粮料院,防止伪冒、欺诈之弊。初隶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转属
部和曲都是军队的编制单位名称。详见“部”条2。(1)汉代军队编制单位。汉代将军是统兵的高级将领,将军所统之兵分部(如大将军营分五部)分别由部校尉一人统率,其不置校尉之部,由军司马统率之;部下的编制单位
即“西南面招讨司”。
不称职的官吏。《汉书·贾谊传》:“坐罢(疲)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注:“罢,废于事也。软,弱也。罢,读曰疲。”
官名。北魏置。《魏书·术艺 ·殷绍传》:“好阴阳术数,游学诸方,达《九章》、《七曜》。世祖时为算生博士,给事东宫西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