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纪
官名。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为道纪司之副长官。府各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纪共同掌领一府之道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
官名。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为道纪司之副长官。府各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纪共同掌领一府之道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
文书处理制度。明清题本批红后,由六科值日给事中赴内阁领出,分别传钞有关衙门执行,是为科钞。科钞本有正钞、外钞之别: 钞发主管衙门的为正钞; 关系衙门的为外钞。
官名。隋炀帝改左右虞候开府为左右虞候率,并置副率。掌斥候伺奸非。见《隋书·百官下》。
元代俸禄制度。其制是禄米岁给,按品级高下规定其数额;俸钱以锭计算,每锭五十两,以品级定其额数。外官并有职田之制,无职田者酌量给粟麦。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之职官。额设六人。佐郎中理司事。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要塞砲兵、工兵军士以下之补充,要塞砲兵、工兵之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勘查建筑台垒,划分台垒区域。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太府寺长官,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太府卿为太府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太府卿与少卿都是寄禄官,以判太府寺事一人,同判太府寺事一人为正副长官。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一人,正六品,奏补。职佐所长分理所务。
官名,此为太医令与太医丞二官的合称。太医令,秦朝始设此官,汉朝沿置,掌太医。佐官有方丞一人,掌治疗;药丞一人,掌药剂。太医丞为太医令的佐官,助令掌医政。西汉时少府和太常二官署都置太医令,少府太医令所属
官名,汉置,属屯骑校尉,西汉时掌骑士,东汉时掌宿卫兵,俸千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