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长官
官名。明朝少数民族土司官,长官司之副,一人,从七品,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掌本长官司所属各族军政事务。
官名。明朝少数民族土司官,长官司之副,一人,从七品,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掌本长官司所属各族军政事务。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左传·襄公九年》: “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立,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初学纪》卷二四引《世本》: “祝融,颛顼臣,为高辛氏火正。”参见“木正”。官
明初所置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的总称。各设指挥使、同知指挥使、副使等官,掌轮番宿卫,以护卫宫禁。后增至二
官名。即驾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驾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驾部郎中为司舆大夫。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参看“驾部郎中”条。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陕西平凉府。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清代专司漕粮监兑的地方佐贰官。清初漕粮监兑之事,均由各府推官任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裁撤各省推官,漕粮监兑之事改委同知、通判。清制共设管粮同知六人:山东武定,江南江宁、苏州、松江、凤阳,浙江湖
官名。西汉置,见“王国卫尉”。
选举科目。始于汉文帝前二年 (前178),虽非岁举,但两汉诸帝屡颁诏令诸侯王、公卿守相察举,常与方正、文学、能直言极谏者连称,也称贤良文学、贤良方正。三国亦置,非常制。西晋初有之,亦视为制科,因未规定
官名。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各种典试委员会均以委员长为主官,主持考试委员会的事务。
①周朝称附属于诸侯大国的小国。《礼记·王制》:“附于诸侯曰附庸。”《孟子·万章下》: “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②西周、春秋时分封的小国国君。《史记·秦本纪》: “(孝王曰) ‘朕
官名,又称五威中城将军,为中城四关将军之一,掌城门。《汉书·王莽传》:“置五威司命,中城四关将军。司命司上公以下,中城主十二城门……汝作五威中城将军,中德既成,天下说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