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道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道而置。十八年,罢,分其政于其他诸道。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道而置。十八年,罢,分其政于其他诸道。
县的等级之一。东汉时分县的等级为大、次、小三等;东晋时间亦采用此制。参见“大县”。
见“征收课税所”。
官名。主祭天。《管子·幼官》: “令曰 :‘以尔壤生物共玄官,请四辅,将以礼上帝。’”
官名。亦称护西域校尉。掌管西域少数民族事务。三国魏置,西晋沿置,治雍州。东晋初废,安帝元兴 (402—404) 中又置,寄治西阳 (今湖北鄂城)。魏、晋皆五品。北魏亦置,多以凉州地区军事长官兼领,驻凉
官名。魏晋南朝北齐为尚书省仪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魏、晋、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齐六品上。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中为五品上,郎从五品中;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掌吏、户、礼三部法律事宜。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秩正八品;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秩从八品。官署名。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吏、户、礼)检法司,设司正二人,正八品,掌
官吏的车舆服制。历朝按等级地位高低制定有严格的规定,因而成为官吏等级的标志。《尚书·舜典》: “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国语·周语上》:“故为车服旗章以旌之”。韦昭注: “旌,表也。车服、旗章,上下有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守宗庙藏主石室。《左传·庄公十四年》: “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祐。”杜预注: “宗祐,宗庙中藏主石室。言己世为宗庙守臣。”
官名。明洪武三十年(1397) 改良酝署令置,设一人,从六品。清朝沿置,设二人,满、汉各一人。初制,满员四品,顺治十六年 (1659) 改六品,康熙六年 (1667)升五品,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
官名。《汉书·金日碑传》: “元帝崩,故事,近臣皆随陵为园郎。”应为郎官之一种,所属及职掌不详。官名,汉置,为名号性官员,无具体职事。《汉书·金日磾传》:“元帝崩,故事,近臣皆随陵为园郎。敞以世名忠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