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医官

医官

掌医疗之官的统称。历代皆置。《周礼》有医师,掌医之政令。秦汉有太医令、丞,属少府。东汉又有医丞、医工长。魏因之。晋沿置而属宗正。南渡后省中正,改属门下省。宋、齐隶侍中,梁、陈因之。后魏有太医博士助教。北齐又称太医令、丞。后周置太医下大夫。隋、唐均置太医署,隶太常寺,置令。凡领针炙、按摩、咒禁,各有博士。殿中、殿内省另置有尚药、奉御、侍御医、司医、医佐等官。唐、五代又有翰林医官使。宋朝置翰林医官院使、副各二人,并领院事,以尚药奉御充。或有加诸司者,直院四人,尚药奉御六人,医官、医学无定员。辽朝北面太医局,官有使、副使、都林牙; 又有医兽局,官同太医局。南面官有汤药局。金太医院官有提点使、副使、判官。元朝太医院奉御药物,领各属职,官有院使十二人,同知、佥院、同佥、院判、经历、都事各二人,照磨兼承发架阁库一人。中统元年 (1260) 置宣差提点太医院事,二十年改为尚医监,二十二年复为太医院,置提点四人,院使、副使、判官各二人。明朝太医院设院使一人,院判二人。清朝太医院院使汉人一人,左右院判汉人各一人。另,明清各府设正科,州设典科,县设训科,皆一人,设官不给禄,掌地方医疗人材培养。


掌管医政或医疗事务的官员,天子、诸侯皆置。如《周礼》中的医师、五代时的翰林医官使、宋代的翰林医官院使,明清的太医院使、副使皆是。

猜你喜欢

  • 典织匠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可能是织锦匠的异称。见“织锦匠”。

  • 司宾

    官名。①北周武帝建德元年 (572) 仿成周之制置官。职如周官大行人。②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唐朝改正六品,属尚仪局。掌宫中宾客朝见、宴会赏赐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

  • 判太常寺

    官名。宋初太常寺卿为寄禄官,置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长官,无固定员额,以两制以上充任。元丰改制始正名,以太常寺卿为太常寺的长官。

  • 主符

    官名。唐朝门下省符宝郎属官,置四员,流外四品,掌印符。流外官名。唐代符宝郎所属,员额四人,秩流外四品,专掌各种符。铜鱼符,发兵及易守长用之;传符,给邮驿通制命用之;随身鱼符,用以表明官员等级;木契,为

  • 委署护军校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乾隆四十一年(1776)于护军内遴选材力优良者七十七人充任,给金顶虚衔,仍食护军月饷。

  • 官制用语。指官吏调动职务,有平迁、超迁之分。以积功久次 (功劳资历) 循序而升者为平迁,有特殊功绩或才能优异被越级提拔者为超迁。官吏贬职降级,亦称左迁。升迁,指低品位迁至高品位,或一官迁至他官、品位相

  • 淞沪市区督办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三十日临时执政府公布的《淞沪市自治制》和《凇沪市区督办署官制》的规定,淞沪市区督办由临时执政特任,办理市区内国家行政事务,并监督市自治事务;副

  • 水官

    ①官署名。春秋时齐国置。管理水利。《管子·度地》: “请置水官,令习水者为吏,大夫、大夫佐各一人。”②官名。(1) 相传古代五行之官有水官。掌辩水的性味。《慎子·外篇》: “古者五行之官,水官得职则能

  • 七品武土官

    武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置四人:镇远府属三人,石阡府属一人。

  • 犯选格

    金制,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称为犯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