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拟镇兵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镇兵将军。
官名。北魏皇子府、王府、公府、将军府、州府僚属,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正四品至正六品上。州府所置者位次长史、司马,高于诸曹参军。初置多员,宣武帝永平二年(509)省并为一员。北齐三师、二大、
官名。秦、汉为太卜令之副。东汉并入太史丞。北齐有太卜局丞,隶太常寺太史署。隋、唐置为太常寺太卜署次官,各一员,隋朝从九品下,唐朝正九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官名,西汉置,佐令掌占卜。东汉并入太史丞。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北魏曾有此规定,《魏书·杨椿传》说:“廷尉奏椿前为太仆卿日, 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四十顷,依律处刑五岁。尚书邢峦据《正始别格》奏椿罪应除名为庶人,注籍盗门,同籍合门不仕。世宗以新律既
军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团的副长官,由中校或少校充任。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七级。秦汉沿置。驷车庶长意即乘驷马之车而为众长。爵名,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十七级。意为乘驷马之车而为众长。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爵》。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顺治元年 (1644) 设。乾隆十四年 (1749) 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满、汉各三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掌稽核江南刑名,稽察户部、宝泉局、三库、
官名。清朝督理漕粮之武官。隶于总潜设一人,从二品。统辖漕标营兵。掌催护粮艘之事。下设游击一人,都司二人,守备二人,管理塘务一人千总四人,把总十八人。官名,清朝有漕标副将,为漕运总督的属官,负责催护粮船
官名。金置,见“笔砚局”。
清朝“健锐营”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