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理
官名。清朝京师僧道官之副职。道光二十四年(1844)设,京师僧官分设各城者八,道官分设各城者六,皆各置协理一人,由僧录司、道录司给札。
官名。清代内阁置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各一人。协理大臣简称协理,佐总理掌参画机要,缔纶时务等。见《清史稿·职官六·内阁》。
官名。清朝京师僧道官之副职。道光二十四年(1844)设,京师僧官分设各城者八,道官分设各城者六,皆各置协理一人,由僧录司、道录司给札。
官名。清代内阁置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各一人。协理大臣简称协理,佐总理掌参画机要,缔纶时务等。见《清史稿·职官六·内阁》。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监、少监。
流外官名。唐置,为亲王府典军的属吏,秩流外七品,员额不详。
官名,汉置,为仓曹的副长官,佐掾掌管仓库粮食等事。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参看“仓曹掾”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大、小麦的收藏和保管,下设麦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为将作少府属官,与丞共掌治宫室。成帝阳朔三年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或吏名。三国魏正始至嘉平间始置,亦称“都士”,《太平御览》卷三六五引应璩《新论》说:“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晋代称州中正为大中正,由司徒选用现任官为其本贯所在的州中正,其职任是品第人物,以备政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官名。明置,为御酒房长官,掌造御酒。见《明史·职官三·宦官》。
官署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原中都留守卫指挥使司而置。设留守一人,左、右副留守各一人。后改设副留守一人,指挥同知二人。其属,经历司,经历、都事各一人,断事司,断事、副断事、吏目各一人。掌中都守御
周朝使臣所持作为通行凭证的符节。《周礼·地官·掌节》: “道路用旌节。”唐代符节的一种。参见“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