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枢密院副承旨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在都承旨下。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在都承旨下。
乡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七月三日北洋政府公布《乡自治制》,但未实行。其中规定,乡的自治执行机关为自治公所,设乡长一人,由乡自治会选出,呈由县知事委任,掌办本乡的自治行政事务;并
官名。即礼部主客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客。
官名。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长官,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令”。
官名,汉置,职如监军,掌监军中违法作奸者。《后汉书·盖延传》:“彭宠为太守,召延署营尉,行护军。”
官名。明置,为上林苑监的副主官。见“上林苑监”。
即“布大衣大”。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一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下,总其府事,掌领本府校尉、旅帅、翊卫之属宿卫。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敌烈部人组成之皮室军。设详稳等职。
使职名。唐末置,以主医官。其待诏者,名翰林医官使。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右司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掌制造盛京及黑龙江等处所用火药、铅子、火绳等物。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