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夷离堇
参见“南院大王”。
参见“南院大王”。
官名。辽朝北面边防官,又称九水诸部安抚使。圣宗时,萧孝穆曾任此职。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顺帝至元六年(1340),改原属太禧宗禋院之会福、崇祥、隆禧、寿福四总管府及隆祥使司为规运提点所,又增设万宁提点所,均隶宣政院。
官名。清宣统三年改各省盐运使为盐务正监督,省盐法道,改置副监督,统辖于盐政大臣,掌察场民生计、商民行息、水陆运输等。见《清史稿·职官三·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职员任免及考勤。
① 官署名。汉朝丞相、三公府僚属诸曹之一,掌署用府吏事,以掾主其事。三国、晋公府、丞相府、将军府沿置,其中晋司徒府增设左西曹之后,改为右西曹。北齐、隋郡县亦置。东晋以前设掾、属,以后设参军、掾、佐等。
即“拖沙喇哈番”。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即常例捐纳,又称现行事例。清朝拯荒、军需、河工为暂行事例,期满或事竣即停。现行事例则不停,如乾隆元年(1736)停一切捐例,而捐监得以不停。乾隆四十一年以保举、考试、试俸、捐免例,列
官吏名。①诵读文书的小吏。西晋始置,隶尚书令。《晋书·职官》: “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品职章服与令史略同。惠帝元康(291—299)中太子詹事属吏亦有之。南朝宋尚书省
钦天监之别称。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左一护军府次官,各置二员,从四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