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钞局
官署名。元朝始置,为交钞提举司下属机构。分置于大名、济宁等处。掌印钞事。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七月罢。明洪武七年(1374)亦置,隶宝钞提举司。掌印造宝钞。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十三年罢。十九年复置。中叶后,因钞法不行,遂革。
官署名。明置,属宝钞提举司,掌印钞之事。有大使,副使各一人,后俱裁革。
官署名。元朝始置,为交钞提举司下属机构。分置于大名、济宁等处。掌印钞事。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七月罢。明洪武七年(1374)亦置,隶宝钞提举司。掌印造宝钞。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十三年罢。十九年复置。中叶后,因钞法不行,遂革。
官署名。明置,属宝钞提举司,掌印钞之事。有大使,副使各一人,后俱裁革。
官署名。北宋前期之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之户部,及南宋临安府皆置。掌宣牒发送之事。吏员名。宋代置于诸州,掌收发文件。
官名。辽置,属南面朝官。穆宗应历元年(公元951年)有宣政殿学士李浣。
官名。在周朝,府掌库藏,史掌文书。《周礼·天官·冢宰》:“府六人,史十有二人。”疏:“宰夫八职云,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书以賛治。”在汉朝,为掌文书簿籍等事之佐吏的通称。《后汉书·百官志一
官署名。为画家供奉内廷的机关。五代时西蜀、南唐都设此官署。宋太宗雍熙元年翰林院设图画院,宋哲宗绍圣二年称图画局,后简称画院;院设待诏、祗候等官。《宋史·职官六·入内内侍省》:“翰林院勾当官一员,以内侍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一人,为粤海关主官。派遣内务府包衣充任。掌征纳洋船、夷船及沿海贸捕船通关税,并兼充内务府买办及人参,东珠,玉石等物之发卖。时人视为美差。所属曾置笔帖式
官名。唐置,为采访处置使的佐官,员额二人。后改为“观察支使”,参见该条。
① 爵名。战国秦置,秦汉两朝因之。为二十等爵第十级。庶长,意为众列之长。秦时多以军功得之。汉武帝时,卜式以数入财物,亦得赐爵左庶长。② 官名。战国秦置,相当于将军。爵名,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十级,意思是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万安苑属卢龙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卢龙监”条。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改庶政司置,属外交部,其职掌为:一、政治交涉;二、地土国界交涉;三、公约、保和会、红十字会;四、禁令裁判、狱讼交犯;五、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刑事法律问题;六
官名 。西晋始置,东晋、南朝、北魏沿置。属廷尉。参议刑狱,分任审判事务,地位低于正、监、平三官。晋、宋七品,梁四班、陈八品;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改七品。北齐改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