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僧会司僧会
僧官名。明清设置,秩未入流,其职为管理县内僧尼。
僧官名。明清设置,秩未入流,其职为管理县内僧尼。
监狱名。北魏于京师置廷尉、籍坊二狱。《魏书·孝文纪》记“太和四年(公元480年)四月乙卯,幸廷尉、籍坊二狱。”
官名。北周始置,《隋书·长孙平传》记长孙平“仕周,释褐卫王侍读。”唐亦于亲王府置侍读,无固定员额。
唐朝中书省议论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各执所见,分别署名,谓之五花判事; 所署意见由中书侍郎、中书令审覆后,交门下省驳正,然后由尚书省颁下执行。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四年(704),始于国子学、四门学置,员四人,掌佐博士、助教讲授学业。宋太宗淳化五年(994)于国子监置,以京朝官充任。仁宗皇祐(1049—1054)中定置八人,每员各专一经。掌以经
官名。即尚药直长。伎术官名。隋唐为尚药局的佐官;金为尚药局的属官。见“尚药局”。
官名。即廪牺丞。
官名。明朝苑马寺长官。一人,从三品。掌本寺所领六监二十四苑之马政,而听于兵部。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改枢密直学士置,属侍从职。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复旧名。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掌宫廷金银器皿制作。二十四年,改为金银器盒提举司。
官名。南朝梁伯、子国置,掌同王国典书令。参见“典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