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民政科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局改科后始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地方自治、户籍、卫生、选举、禁烟、仓储、礼俗、宗教、褒扬、抚恤。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局改科后始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地方自治、户籍、卫生、选举、禁烟、仓储、礼俗、宗教、褒扬、抚恤。
官署名。 北齐置, 设丞。 隶太府寺中尚方署。
官名。掌理土圭的标准,以测日影,测量土地,选择居住,建立邦国之地。《周礼·夏官》:“土方氏,上士五人,下士十人,府二人,史五人,胥五人,徒五十人。”“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国都鄙。以辨
爵名。三国魏置,封公之庶子。爵名,三国魏文帝置,用以封公之庶子。《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三年三月,“初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亭侯,公之庶子为亭伯。”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顺治元年(1644)设,武职从一品。额定六员,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由散秩大臣、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满大学士,尚书内特简。协助领侍卫内大臣,掌率
官名。即尚药奉御。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各一人,从九品,佐典仪正掌陈仪式。嘉靖四十四年 (1565)革。
官署名。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始置于永乐 (1403—1424) 前期,但尚未公之于众。十八年(1420) 迁都北京,于东安门外迤北正式建成官署,始为世所共知。设掌印太监一人,以司礼监掌印或秉笔太监
见“征收课税所”。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九农正之一。蔡邕《独断》说:”行扈氏农正,昼为民驱鸟。”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官名。北魏置。《魏书·于栗石传》:“太和(477—499)中,(于忠)授武骑侍郎,因赐名登。转太子翊军校尉。”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北周置为散官,三命。(1)为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