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仪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每署一员,掌其方小大次序。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每署一员,掌其方小大次序。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 (1904) 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参佐全军工队事务,遇工队聚用时指挥督率。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置工程
官名。中正殿为清代内廷供佛处,设管理王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员外郎,副内管领、笔帖式等。掌喇嘛诵经之事。
宋朝法令、法制文书名。唐朝法令、法制文书有律、令、格、式。德宗时选律学之士,取至德(756—758)以来制敕掇其可为法者藏之,而不名书。宪宗时删天宝(742—756)以后敕为《开元格后敕》。文宗命尚书
官名。①北魏所置武职之一种。统禁军侍卫皇帝左右或出征、镇守在外。出外时多作为一路主将。如西道都将、义阳道都将、南征都将等,随皇帝出征时有的主管前锋或中军,为前锋都将、中军都将。地位很高,多自“镇将”或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粮米出纳。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其官阶低于总圣粮,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署名。简称祠祭司郎中。明清礼部祠祭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祠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祠祭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增设满洲郎中一
官署名。金朝中都房屋地产管理机构。参见“店宅务”。官署名,金朝置,掌官房地基、征收官钱、检料修造、摧毁房舍。其官有管勾四员,正九品,各以二员分为左右厢。攒典,左右厢各五人,掌征收和检料修造房屋之事。库
“行台尚书左丞”的省称。
见“卫率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