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事令史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即“左卫将军”与“右卫将军”的合称。官名合称,即左卫将军和右卫将军。曹魏元帝咸熙二年(公元265年)司马炎即位晋王后,分中卫将军为左卫将军和右卫将军,以羊琇任左卫将军,掌佽飞、虎贲、前驱、由基、强弩及
见“掌盖”。
官名,黄帝置,掌司法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序官》:“黄帝云师云名。”注:“应劭曰: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由是而言,故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张晏曰:黄
官署名。南宋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及长江沿岸诸军皆置,为审讯狱讼机构。狱讼皆由主帅判决,不经属官。光宗时,命精于刑律者兼管。宁宗嘉定五年(1212),命武举人主管。军事部门兼理司法机构。南宋初
官署名。民国二十一年把统税署和印花烟酒税处合并成税务署,属财政部;掌全国货物出产税、货物出厂税、货物取缔税和印花税;设署长一人,总理全署事务,下设七科,分掌署务。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以署
官名,汉朝于县设此官,如禄福狱丞、阳翟狱丞,掌狱讼,管囚徒。其后,北齐及唐皆置。《新唐书·百官三·大理寺》:“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官名。三国魏于廷尉置诸狱丞各一人,秩第七品,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员一人,主舟船运输。下设舟工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北魏置为将军名号。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为四品。金朝定为武散官,从五品中。元朝因置,从四品,宣授。明朝为从四品武官升授之散阶称号。官名。金代武散官从五品中称显武将军。
光烈、光明、光英、光远、光胜、光锐、光命、光勇、光戎、光野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四班。陈改定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光”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
官署名。金朝置,掌劝课天下力田事。章宗泰和八年(1208)罢;宣宗贞祐 (1213—1217) 间复置,兴定六年 (1222) 改司农司。元世祖中统二年(1201)置,后改司农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