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明代在岁贡之外,考选学行兼优的生员充作贡生,称为选贡,至清代发展为拔贡与优贡两种。参见“拔贡”、“优贡”。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宫仓廪之事,以太仓官兼。
官名。北魏始置,为太常副贰,位在丞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置为太常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位列诸寺少卿之首。隋初因之,炀帝增为员二人,从四品。唐、五代沿置,
女官名。南朝宋置于后宫,三品。参见《宋书·后妃传》。
官名。参见“殿中内监”。
官署名。元置,属詹事院。掌皇太子供帐。设令、丞各二人,书史、书吏各二人。
官名。南朝梁、陈置,有丞。隶少府卿。
官名。清末置,左右各一人,为理藩部的副长官。见“理藩部”。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办理府内总务,职官设置不详。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佥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