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候
官名。见“司候司”。
官名。见“司候司”。
僧官名。北魏永平中置,掌本郡佛教事务。《魏书·释老志》记“永平……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法浊混流,……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诏州镇郡维那、上坐、寺主,冬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北齐改称沙门
参见“右詹事”。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初年于北京置行在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官,制同五军都督府。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除“行在”字,而以在南京五府加“南京”字。洪熙元年(1
官署名。北齐置,设都尉。隶太仆寺驼牛署。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奉天、吉江、山
天子车驾,也用来代指天子。《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植复上疏陈审举之义:“陛下可得雍容都城,何事劳动銮驾,暴露于边境哉?”
官名。明置,见“河道总督”。
官名,西夏置,意为天大王。西夏党项语“谟”即天,“宁”即王,“令”即大。景宗显道元年(1032),元昊立官制时,此为蕃官名号之一,授重巨野利仁荣。
官名。亦称监兑通判。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