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由兵部、练兵处有关机构改并。掌本部文牍收发、经费出入、各官差缺、各员功过并全部庶务,凡不属各司事项皆归管理。辖秘书、典章、庶务、收支四科。设左、
新莽改称公主为任,时王氏九族之女为任者有八十三人,均食邑。即公主。西汉末年王莽改公主名“任”,有食邑。《汉书·王莽传中》:“辟、任、附城食其邑。”注:“辟,君也。任,公主也。”
专科学校名。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四月置,属税务处。以造就各关办事人才为目标。设总办、提调、总教习各一人,教习八人,斋务委员、庶务委员、医官、文案官、会计官各一人,司事、司书各二人。总办由税务处
官署名。南宋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及长江沿岸诸军皆置,为审讯狱讼机构。狱讼皆由主帅判决,不经属官。光宗时,命精于刑律者兼管。宁宗嘉定五年(1212),命武举人主管。军事部门兼理司法机构。南宋初
官名,金朝置。正九品,掌洒扫街道,修治沟渠。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见“街道司”。
官名。辽朝北面官,总典群牧使司官员,总领诸路群牧文书簿册之事。
官名。春秋置。掌管君主出行兵车行列。《诗经·魏风·汾沮洳》: “殊异乎公行。”郑玄笺:“从公之行者,主君兵车之行列。”《左传·宣公二年》:“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 又宦其余子亦为余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肃政厅”,见该条。
官名。即太子家令寺丞。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位世子下、长子上。简称郡王。初封时均另给赐号,如克勤郡王、端郡王等。死后予谥,在赐号下加一字。爵位名。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简称郡王,其地位在世子之下,长子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