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光绪元年(1875)始设。秩四品,奏补。掌总领事馆事务,保护华侨。辖二等、三等书记官各一人,二等通译官一人。外交官名。清置,为领事中最高级。清末外务部属官有总领事十三人,从四
参见“左右备身五职”。
武官名。清置,为步军统领衙门的主官。见“步军统领衙门”。
官署名。北齐太常寺始置,有令、丞,掌管理守卫山陵等事。隋朝沿置,令一员、丞一员。唐朝或隶太常寺,或隶宗正寺,玄宗天宝十三载(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五陵台,余陵称署如故,代宗大历二年(76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覆”是审察之意。覆囚使掌审察诸州刑狱,审决囚犯。咸亨二年(公元671年),高宗以州县诸囚未断,甚废田作,遣邵师德充关内道覆囚使; 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十月,宇文融除殿中侍御史,
官名。明代十三道御史中,有专管巡视仓场的御史,掌查仓弊。清代监察御史中,有专巡视京、通各仓御史,称巡仓御史。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专差御史名。明宣德九年(公元1434
官制用语。南北朝时期,一些中央官员兼任地方郡守、县令,但不理事,主要是为取得其禄秩,称带,也是皇帝的一种恩赐。《魏书·裴延俊传》:“时高祖以(裴)聿与中书侍郎崔亮并清贫,欲以千禄优之,乃以亮带野王县,
官名。即“山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汉置,掌地方驻军,维护地方治安,防禁外来侵略。《后汉书·孝安帝纪》:“二年春正月,旄牛夷叛,寇灵关,杀县令。益州刺史蜀郡西部都尉讨之。”参看“都尉”条。
官名。清置,掌管一千五百人。太祖辛丑年,始编三百人为一牛录,置一额真掌管,五牛录为一扎兰,置一扎兰额真,总管扎兰事务。见《清史稿·职官四·骁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