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星
官名。春秋时宋国置。掌理天文星历。《史记·宋微子世家》: “荧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忧之,司星子韦曰: ‘可移于相’。”
官名。春秋时宋国置。掌理天文星历。《史记·宋微子世家》: “荧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忧之,司星子韦曰: ‘可移于相’。”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
宋代俸禄制度。其制是月给俸钱,春秋给衣料,另有禄粟。不过其时货币流通已广,布粟一般均折钱付给,故俸禄实际上均以钱支给。仁宗嘉祐中俸禄添给,有傔人餐钱之制。元丰中改革官制,除俸钱外,将各种供给的钱数悉并
公府诸曹之一。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时府内置营军曹,设属一人,掌营军之事。
即“超转”。宋代官员升迁有超转的规定,亦称越转。参见“超转”。
官名。北魏置。北齐沿置为门下省尚药局长官,置二员,五品,总知御药事,以精通医术之人充任。隋朝沿置,二员,正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尚药奉御,隶殿内省。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4)殿中省置二
文书名。上行文。又称奏帖、折子。清朝中、后期高级职官向皇帝奏事时广泛使用的一种重要文书。始行于康熙二、三十年代(或云创行于顺治时)。当时皇帝为准确了解下情,特命个别亲近臣僚用密折奏事,附于请安折内,专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分掌内庭祭礼祝祷、供香之事。顺治元年 (1644) 定设十九人,内司爨长三人。月有银、米之赏。初隶钟鼓司,十三年改隶礼仪监,十七年改隶礼仪院。康熙十六年(1677)始
官名。隋朝行台省百工监次官,置一员,视从八品。唐朝将作监百工监次官,置一员,从七品下。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苻坚为伐江南而设,以强弩将军王显任之,统兵戍下邳。见《晋书·苻坚载记上》。
官名。隋初为工部头司长官。尚书省工部置,员二人,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 (583)升从五品,相当于后来的郎中。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于工部尚书下置一人,协掌部事,成为工部次官。唐朝沿置。高祖武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