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染署令
官名。即司染令。
官名。即司染令。
参见“中兵郎”。
官名。南宋置为亲贤宅、玉牒所主管官,以入内内侍省押班充任。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次官,置一人。
清代户部内部机构。掌管名省解缴户部饭食银两的收支。各省每年都有额定数量的饭食银解送户部,为户部官员养廉及饭食之用,并以其中一部分帮贴内阁、军机处、起居注馆、兵部、刑部等机构作饭食费用。设司员满、汉各二
官署名。明朝始置。分设于光禄寺、太常寺、国子监下。置典簿。光禄寺二人,从七品; 太常寺二人,正七品; 国子监一人,从八品。清朝沿置,并设于翰林院。设典官各满、汉一人,从八品。参见“典簿”。官署名。其长
即“迷儿军万户”。
内命妇位号。南朝宋以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列荣合称五职,为皇帝之妾,位亚九嫔。梁陈制同,唯《陈书·后妃传》以列荣作烈荣。
官署中的杂差官吏。《宋史·田敏传》:“田敏,字子俊,本易州牙吏。”
海关 海事部巡工科洋员,地位在副巡工司之下。见“海事部”。
官署名。渤海国置,右六司之一,置卿一人,又有郎中、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