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专掌稽查坛庙警卫,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交查要件。设总办、会办各一人,为正副主官,帮办二人,协助办事;委员三十四人,分理本处事务。
官名。唐天宝六载(公元747年)置,以度支郎中杨国忠充任;至德三载(公元758年)以中书侍郎王玙和兼知,掌两京祭祀之事。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天将、朝将的属官,《太平天国伪官执照及伪印清册》中记有“精忠天将左一总检、永忠天将右二总检”等,职掌不详。
大理院内部机构。北洋政府设置,属大理院书记厅。其初分设民事科与刑事科,旋分设民事一至四科、刑事一至二科,均由书记官兼任科长。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各级审判厅的设废、辖区变更,稽核检察事务,以及各类案件的统计上报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 一人,二等科员一至四人。
官名。见“三司副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庶蠹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东汉专授未成年者之郎官。《后汉书·左雄传》: “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三国志·司马朗传》:“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高体壮大,疑朗匿年。”郎官名,汉授未成年
蒙古官名。又译作“扯儿必”,意为宰相,成吉思汗建国初置,后专指“内八府宰相”,参见该条。
官名。殿前转献官在《天朝爵职称谓》中称殿前统领转奏,见殿前转献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