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民治司。掌编审户口、国籍更易,旗籍、民籍移转、改隶,学龄儿童就学,宗教信仰,征兵事。置员外郎一人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置翰林学士后,又置此于金銮殿之西,随皇帝所在,选取便稳者,大抵召入一、二人至五、六人不等,亦有以鸿儒硕学、经术优长、访问质疑为皇帝所礼者。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置二人,从七品上,掌供奉讽谏,隶中书省。天授二年(691)增为五人。其后除授颇为滥杂,有“补阙连年载”之讥。宋初沿置,七品,多不领本职,而出领中外其他职务。太宗端拱元年
即“西南面招讨司”。
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如秘书、书记、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外文翻译等。
官名。① 渤海国官,隶宣诏省,居左常侍下。② 高昌国官,门下散职。③ “谏议大夫”省称。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①北魏时为“备身左右”的省称。见《魏书·外戚传》。②官名。(1) 隋朝置,掌宿卫侍从。初属左、右领左右府,员六十人,从八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遂罢。唐朝复置,属左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虞部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置虞部郎中。官名。隋初工部所属虞部司的主官为虞部侍郎,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称虞部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加中字,称
官名。唐、宋丞相之别称。明杨慎《艺林伐山》七《小凤》: “丞相谓之老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