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太常礼仪院事
官名。元置,秩正三品,员额二人,为太常礼仪院的副长官。
官名。元置,秩正三品,员额二人,为太常礼仪院的副长官。
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由军机处等衙门请旨而授官之例。运使皆请授,道府亦有请授者。凡请授,由军机处奏请,以俸深道十人、知府十人进单请旨特授; 由吏部奏请,则以在部候补之
官名。即太子左内副率。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设于外交官领事官考试典试委员会,参加口试的评比工作。
见“上都柴炭局”。
官名。 西晋惠帝(291—306)时拓跋猗㐌置。无员限。北魏建国后未设。
官名。南朝宋置,掌皇帝印信,属门下省。参见《宋书·礼志》。
民国十七年设立,直属中央行政院,管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民国十九年与农矿部合并为实业部。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置农林、工商两部。工商部掌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
官名。宋朝提刑司属官,掌检详法律。参见“提刑司”。官名。宋神宗熙宁六年置诸路提刑司检法官,掌检察刑狱之事等。见《宋史·官官七·提点刑狱公事》。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